1.
電纜耐壓試驗設備的所有試驗工作職員在進行試驗工作之前,必須穿著好規(guī)定的防護用品,否則不準工作。
2.全部電氣試驗需要放在的試驗場內進行。不準在試驗場外、跨場、或接臨時線路試驗。
3.所有安全指示系統(tǒng):門開關、電鈴、信號燈等,必須保持靈敏。失靈時要及時修復。
4.試驗工作職員在試場內進行工作時,首先斷電,試場門應始終開著。門上應掛“試驗場所帶電,嚴禁進內”的警示牌。
5.電氣設備外殼以及保護裝置均要牢固接地,其接地電阻不大于相應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6.操縱臺部位地坪上,必須展有盡緣橡皮墊,以防觸電。
7.在剝電纜兩端頭護層(麻被、鋼帶、鉛皮)時,要防止所用工具(刀、鉗、剪)及鋼帶鉛皮等將人碰傷。剝下之廢物要及時清理出試場。
8.剝開電纜兩端頭護層的長度,以滿足試驗要求為準,不宜過長。不要損傷接近鉛皮處的總盡緣。
9.進行耐壓試驗的場地遮欄上應有“高壓危險”等警示牌。試驗工作職員在進進試場工作之前必須留意高壓信號燈,信號燈亮時不準進進試場。
10.電纜檢驗職員必須遵守電氣高壓試驗一般規(guī)程。
11.確信接線無錯、漏、試場上無人得知清場信號后,由主試職員關門通知方可送電。
12.
電纜耐壓試驗設備送電試驗后,須等1~2分鐘后,電纜無擊穿、放電等現象再離開。
13.點燃噴燈時必須闊別油庫及電纜,噴燈打氣時不宜壓力過高。加油時必須熄滅噴燈。使用噴燈時應留意防止燒傷。
14.進行電纜試驗前,必須具體檢驗試驗設備、儀器和其它丈量線路是否正常,調壓器在零位。
15.高壓隔離開關,除試驗時不得合閘,試驗完畢必須斷開,并經組長檢查無誤。
16.在全部耐壓試驗過程中,試驗職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。要留意試場四周的安全警戒,防止有人誤進試場。
17.耐壓試驗結束,立即斷開電源開關,發(fā)出電壓試驗解除電信號。